东莞知名追债清收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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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丽华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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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纠纷诉讼时效

添加时间:2018年4月1日 来源: 东莞知名追债清收律师   http://www.zlwzk.com/
  诉讼时效为两年,从债权人最近一次要求债务人还债的日期算起;超过两年,不予保护。两年内债务人未还债的,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但两年内债务人未还,债权人既没有要求债务人还债,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超过诉讼时效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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