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事人互负债务,应如何履行?
添加时间:2018年3月13日 来源: 东莞知名追债清收律师 http://www.zlwzk.com/
当事人互负债务,应如何履行?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,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规定,当事人互负债务,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,应当同时履行。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,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当事人互负债务,有先后履行顺序,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,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。
转载请注明出处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zlwzk.com/art/view.asp?id=909238308497